appoints
常用用法
- appoint的基本義是“確定,指定,約定”??梢灾付骋粫r間或地點做某事; 可以指定某人擔任某職務; 也可以指派某人做某事; 還可以把物品放在指定的地方。
- appoint是及物動詞,其后可接名詞或代詞作賓語,也可以接由動詞不定式短語、“as/to be+ n. ”充當補足語的復合賓語, as和to be??墒÷?。appoint作“命令”(正式用語)解時還可接that從句,不過有些陳舊。
- appoint的過去分詞appointed常用作定語或表語,表示“陳設”。
- appoint常可用于被動結構。 返回 appoints
v. (動詞)
詞語辨析
- 這組詞都表示“宣布某人的職務、地位、工作”等。其區(qū)別是:
- designate指當權的人或機構的選拔和任命,口氣非常正式,有時到了生硬的程度; name則指不側重選擇,強調宣布,語氣不那么正式,常用于政治機構或政府辦公室人員的提名; nominate從詞源學看,與name等同,但意思不同,指提出人選,供決策人取舍; elect指從候選人中作出最后的選擇; appoint指不經(jīng)選舉的任命,任命人在法律上有這樣的權力,這種選舉本身可能是專斷的,也可能是明智的。
- 這些動詞均有“任命,委派”之意。
- appoint通常指不經(jīng)過選擇的官方委任。
- designate書面用語,側重當權者或機構的選拔或任命,有時含強行指定的意味。
- assign常指給一群人或個人分配、分派、指派或委派任務。
- name普通用詞,著重任命的結果,而不是過程。
- nominate通常指為某一公職選擇候選人,并將其提交給有決定權的人作最后決定。 返回 appoints